曾经有一名“80后”的大学毕业生,在上海和香港两地注册公司,打着香港某拍卖公司的旗号,大张旗鼓地在上海征集文物艺术品,准备“赴港拍卖”,并向众多藏家收取了前期高价策划费,最终大家发现:所谓“赴港拍卖”不过是这名“80后”自导自演的骗钱伎俩。
这种骗钱的伎俩最早始于北京,出现在拍卖行。2007年前后,北京开始出现这样一类拍卖行:当藏家送拍艺术品时,拍卖行的工作人员不是认真仔细地对送来的物品仔细进行鉴定评估,不论物品真假,任由委托人随意定底价,有的拍卖公司甚至有意鼓励高报底价。然后,工作人员告知委托人要先收图录费,费率与底价成一定比例,即时付款。拍卖行收到了“图录费”,还会在双方签署的委托拍卖合同里注明:若送拍拍品成交,本公司要收取10%的委托佣金;若拍品流拍,本公司不再退回先收的图录费。明眼人一看明白:不管送拍拍品是否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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