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“性情”“本色”与“己意”:论印章的本质
自李贽提出“童心说”后,公安派提出“性灵说”,主张文学要表现作家的性灵和本色。袁宏道在给袁中道诗集写的序中称:
弟小修诗,……大都独抒性灵,不拘格套,非从自己胸臆流出,不肯下笔。有时情与境会,顷刻千言,如水东注,令人夺魂。其间有佳处,亦有疵处。佳处自不必言, 即疵处亦多本色独造语。
袁宏道所论的“性灵”,就是指作家真实的情感表现,是其自身特有的,是他的本色。明末以来到清初的学风对诗文艺术的风格也有影响,如黄宗羲主张文须“言之有物”,顾炎武主张“诗主性情,不贵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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